(雖然我現在在服不願意, 不過還是整理一下好了….)
根據內政部網頁所顯示出來的消息, 看起來以後的國防訓儲便是這樣.
稍微整理一下, 分成三階段, 共三年 (若義務役役期仍為 1.2 年, 則研發替代役役期為 3.3 年):
1. 軍事訓練: 四周新訓
2. 下公司第一階段: 1.1 年, 領義務役軍官 or 士官薪水.
3. 下公司第二階段: 剩餘的時間, 領全薪.
用人單位, 每年還要繳交”研究發展費”, 頂 1. and 2. 的錢.
資格: 不限於理工科系, 只要碩士畢業便可.
就目前的所有訊息而言, 內政部把餅做大, 讓所有高學歷份子, 能夠不用因為義務役的影響而發揮專業所長.
但是, 做大的結果, 造成用人單位負擔加重; 以及役期縮短影響, 用人的意願也會降低.
所以, 這還有得觀察阿….
附註: 新訓四周當二等兵的話, 從早到晚都得做訓練, 好不好就見仁見智了, 畢竟國防役有十二周, 其實也過得滿快樂的.
於 生活 張貼